2021年9月25日 星期六

嘉義縣110年「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實施計畫

 

嘉義縣110年「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實施計畫

一、依據:家庭教育法規定辦理。

二、目的:

(一)藉由幸福家庭楷模徵選及表揚,喚起國人重視夫妻、親子、祖孫等家人關係培養及經營。

(二)鼓勵家人互相表達關懷、慈愛與尊重之態度,促進家庭溫馨、和樂,以落實家庭教育法之精神。

三、活動對象:本縣民眾

四、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嘉義縣政府

(二)主辦單位: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

(三)承辦單位:朴子市祥和國小

五、徵選標準:以「家庭」為楷模選拔對象,家庭成員表現須符合「相互關懷、彼此

    尊重、負責任、孝親」等,凡能展現家庭平日溫馨、和樂的氛圍等均可多元呈現。

六、徵選作品主題:由參加者自訂,須符合徵選標準意涵。

七、報名、評選及頒獎日期:

1.  活動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cic.familyedu.moe.gov.tw/front/bin/home.phtml下載參閱。

2.  填寫參賽報名表並檢附參賽作品(附件1-3),並另加附(附件1-3)電子檔(請燒錄成光碟),自即日起至1101015(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或逕寄至祥和國小輔導室林信宇主任收嘉義縣朴子市祥和二路西段9)。

3.  評選日期:評選結果預計11011月中旬前公告於嘉義縣教育資訊網及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

八、請各校自行辦理初選,比賽徵選件數:

1.  國小低年級組:每校1-5件作品。

2.  國小中年級組:每校1-5件作品。

3.  國小高年級組:每校1-5件作品。

4.  國中組:每校至多5件作品。

九、作品規格及徵選標準:

(一)製作規範:撰文時請依下列三項主題分段敘述,紙張大小:A4紙張,字型:標楷體;字體大小:12,字數限制300800字之間及2張闔家照片。

1)家庭價值觀的強調與遵循:敘述希望代代相傳與持守的價值觀,如孝順、敬老尊賢、互助、互信、互諒、分享、尊重、誠實、相愛、禮讓與和諧等,所強調的價值觀如何在平日生活中具體實踐。

2)家庭溝通方法的敘述:敘述家人溝通秘訣、內容和進行方式,呈現家人間被瞭解與被接納的相關作為。

3)家人衝突與家庭危機的處置:敘述家人面對衝突的過程及解決的方法;家庭碰到危機時,全家如何面對?

 

 

 

(二)評選標準:

1)心得寫作:85

2)照片說明:15

七、遴選名額:特優各組5名、優選各組5名、佳作各組10名。(各組參賽作品,得依送件數由評審決定獲獎人數,未達標準時獎項得以從缺方式處理)

八、獎勵方式:

1.  特優:各組5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禮卷500元;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2.  優選:各組5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禮卷300元;學校指導老師嘉獎乙次。

3.  佳作:各組10名,學生頒發獎狀乙紙;學校指導老師獎狀乙紙。

4.  同一教師最多以指導1位學生參賽為原則,如同時指導多位學生參賽獲獎,以最高獎項為準。

十一、注意事項:

1.  每項每人限參賽一件,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

2.  參賽作品不得為「已發表作品及曾在其他比賽獲獎或正在評審中作品」,曾經參加過其他比賽而未獲獎作品則可參賽,且不得拷貝、不得盜用他人作品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肖像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獎位不予遞補。

3.  獎勵額度得視投稿件數調整或從缺。

4.  得獎作品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依著作權法行使重製、發行、公開發表及相關之權利,不另致酬。

5.  凡參加比賽者,即視為同意實施計畫之一切規定。

6.  實施計畫及報名表,請至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網站(https://cic.familyedu.moe.gov.tw/front/bin/home.phtml下載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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